龙江风采36选7游戏规则
2009/5/10 11:13:00 492阅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龙江风采” 电脑福利彩票(以下简称“龙江风采”)的正常发行,维护投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制定的《“风采系列”电脑中国福利彩票试行规则》,制定本承销细则。
第二条 “龙江风采”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统一发行,黑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作为承销机构,在本省所辖行政区域内销售。
第三条 黑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按照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规定建立热线销售系统,运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批准和配置的软件,接受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统一监控,按照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制定的统一标准进行管理和销售。
第四条 凡投注者均被视为认同并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投 注
第五条 “龙江风采”采用组合式玩法,即从反映黑龙江省风光和经济建设成果的36种图案(每种图案由一个数字号码代表)中选择7种进行投注,一组7个图案号码的组合称为一注。
第六条 “龙江风采”每注金额为人民币2元。按期销售,每周销售3期。销售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度编排。
第七条 “龙江风采”在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直接销售。投注站由黑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全省统一设置,并核发销售许可证。投注站须按统一制式标准建设,展示销售许可证,接受公众监督。
第八条 投注者可在黑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设置的任何一个投注站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确定;也可通过投注单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
第九条 “龙江风采”投注单印有投注机可识别的数字阵列,作为待选的投注号码,背面印投注说明,投注单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统一设计、统一监制。
第十条 投注号码经投注机确认,打印出兑奖凭证,交投注者保存。此兑奖凭证,即为“龙江风采”福利彩票。
第十一条 “龙江风采”可以选择当期投注、多期投注、单式投注、复式投注、基数组合投注(胆拖投注)和限额投注等,具体投注方法详见《“龙江风采”电脑福利彩票投注须知》和《“龙江风采”电脑福利彩票超级玩法指南》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不得参与投注。
第三章 资 金
第十三条 “龙江风采”的彩票销售总额称为彩票资金,由奖金、福利基金和发行成本费用三部分组成。其分配比例为:奖金占彩票资金的50%,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预留奖金;福利基金占彩票资金的35%;发行成本费用占彩票资金的15%。
第十四条 “龙江风采”每期开奖后,各投注站和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按规定时限上缴该期彩票销售应缴资金。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3天内向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上交规定的各项应缴资金。
第四章 设 奖
第十五条 奖金分为预留奖金和当期奖金两部分。其中预留奖金进入奖池基金,当期奖金用于当期设奖。
第十六条 “龙江风采”设置奖池。奖池由奖池基金和头等奖滚动奖金构成。
第十七条 奖池基金包括预留奖金、弃奖奖金,用于:设置特别奖,调整奖金结构,支付因不可抗力等意外原因造成的奖金损失。
第十八条 头等奖滚动奖金包括未中出奖金和单注奖额封顶后的余额。用于积累头奖奖金。
第十九条 奖池余额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当期奖金设为8个奖等,一、二、三等奖为高奖等,各高奖等奖金额按比例分配,四、五、六、七、八等奖为低奖等。低奖等采用固定设奖。当期奖金减去当期低奖等总奖金后的余额为当期高奖等总奖金,各奖等奖额规定如下:
一等奖:奖金额是高奖等总奖金的75%;
二等奖:奖金额是高奖等总奖金的10%;
三等奖:奖金额是高奖等总奖金的15%;
四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500元;
五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50元;
六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20元;
七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10元;
八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5元。
第二十一条 各高奖等总奖金不封顶,但单注奖金最高限额为500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奖池基金计入下期一等奖。
第二十二条 当期高奖等未中出时,其奖金全部进入奖池基金计入下期一等奖。
第二十三条 “龙江风采”设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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